前言
「網路上的芳鄰」會記錄曾存取過的共享資料夾,但對方已刪除共享,本機紀錄卻殘留不除,造成垃圾紀錄堆積。本文提供兩種清除方法。
方法一:登錄檔直接刪除(標準解法)
- 執行
regedit,定位至:
HKEY_LOCAL_MACHINE\Software\Microsoft\Windows\CurrentVersion\Network\LanMan
- 右側列出所有曾存取的共享資料夾,右鍵欲刪除項目 → 「刪除」。
- 重新開機或登出/登入生效。
方法二:「以毒攻毒」法(免動登錄檔)
- 在本機建立一個同名資料夾(與欲刪除的共享資料夾名稱完全相同)。
- 右鍵該資料夾 → 「共用」→ 設為共享。
- 系統偵測到共用名稱衝突,彈出提示視窗,點選「是」確認覆蓋/刪除舊紀錄。
- 此後「網路上的芳鄰」不再顯示該無效共享。
補充:XP 共用常見錯誤多源於設定不當
共用權限、防火牆、檔案系統權限(NTFS)、簡單檔案共用啟用/停用等設定不一致,易導致「找不到網路路徑」、「存取被拒」等錯誤。建議:
- 統一使用「進階共用」設定權限,勿依賴簡單檔案共用。
- 確認防火牆開放「檔案與印表機共用」例外。
- NTFS 權限與共用權限取交集,兩者皆需允許才能存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