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indows XP 引入 32 位色、Alpha 通道、柔和邊緣、漸層立體感與投影的全新圖示風格。本文詳細說明從 FreeHand/Illustrator 矢量繪製、Photoshop 後製、Gif Movie Gear 封裝 .ico 的完整工作流,並解析尺寸規範、色彩深度、調色板、透視網格、投影與輪廓等關鍵設計規範。
四種基本尺寸:48×48、32×32、24×24、16×16 像素。「開始」功能表右側為 24×24(系統自動縮放),工具列標準為 24×24 與 16×16。



每個 XP 圖示必須包含三種色彩深度:


XP 圖示採用等軸測透視網格(見圖)。文件、符號、單一物件(如放大鏡)宜用正視圖;複雜物件則依透視網格繪製。重疊輔助物件(如「新增/移除程式」的光碟+光碟機)可強化語意。



圖層樣式 → 投影:角度 135°、距離 2px、大小 2px、不透明度 75% 黑色。

為物件外緣添加 1px 深色描邊,確保在淺色背景下依然清晰可辨。

遵循規範與流程,即可製作出符合 Windows XP 視覺語言的專業級圖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