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資料夾無法透過圖形介面刪除 (提示權限不足、檔案正在使用),可用系統管理員命令提示字元配合 rd (remove directory) 指令強制遞歸刪除。
cd 切換到目標資料夾的上一層目錄。del 資料夾名稱 (通常失敗,因為是目錄)。rd /s /q 資料夾名稱:/s 刪除目錄樹 (含子目錄/檔案)/q 安靜模式 (不逐一確認)




同樣適用於 Win7。若仍失敗,可能需先關閉佔用該資料夾的程序 (資源監視器/Process Explorer 查詢),或啟動安全模式刪除。